劳务派遣财税处理包括两种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下,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差额征税,通过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后,按5%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全额按5%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计税方法则按6%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劳务派遣财税处理操作指南
一、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差额征税
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正常开票功能进行开票。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基础,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按照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代用工单位支付的上述费用,也按照同样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同样通过新系统的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为基础,按照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基础,按照6%的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具体操作如下:
一、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况
1.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进行正常开票操作。
2. 根据实际收入款项与代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进行差额计算。
3. 按照5%的征收率,为余额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为代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同样按照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情况
1. 同样使用新系统的正常开票功能。
2. 以全部收入为基础,按照6%的税率进行全额计算。
3. 按照计算的结果开具增值税发票。
以上操作均需严格遵守国家财税政策,确保合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