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进行账务核算时,应遵循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采用借贷和收付实现制。常用会计科目包括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和损益类。具体科目设置需根据学校经营情况而定,主要涉及到事业拨款、事业支出、职工福利等。学校财务需独立记录,并遵循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公办学校免税,账务相对简单。
高等学校账务核算方法及主要会计科目
高等学校作为事业单位,其账务核算需遵循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目前,学校普遍采用借贷记账方式,并实行收付实现制。在科目设置上,应遵循国家预算会计原则。
资产类科目
1. 现金与银行存款:记录学校的现金及银行存款情况。
2. 应收票据:反映学校应收的票据款项。
3. 对外投资:表示学校对外的投资金额。
4. 固定资产:记录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账目。
负债类科目
1. 应缴预算款:反映学校应上缴的预算款项。
2. 应交财政专户:表示学校应上交的财政专户存款。
3. 借入款项:记录学校的借款情况。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1. 固定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反映学校的基金结余情况。
2. 事业基金、结余分配:记录学校的事业发展基金及结余分配情况。
收入类科目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详细记录学校的各类收入情况。
损益类科目
涵盖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及销售税金等,用以核算学校的日常支出及成本。
学校的财务需详细记录每一笔收支,并遵循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进行独立核算。公办学校享有免税政策,其账务内容主要围绕事业拨款、事业支出、事业结余、职工福利及公务费等展开。在核算过程中,学校需严格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借贷分录,确保账务的准确性与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