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末未付款未到票的费用,在旧准则下可先记入其他应付款,收到发票后再做支付处理。新会计准则要求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相关成本和损益,不再预提。具体做法为:先做借成本费用科目(根据受益对象确认),贷其他应付款;收到发票支付时,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年末未付款未到票的费用做账处理如下:
针对旧会计准则,对于年末未付款且未收到发票的费用,可以先进行以下分录处理:
暂记账务处理:
借: 成本费用科目(根据受益对象进行确认)。
贷: 其他应付款。这样做是为了反映企业的费用支出情况,同时暂存相关款项。
收到发票并实际支付时的处理:
待企业收到发票并实际支付时,进行如下分录:
借: 其他应付款。
贷: 银行存款。这样,企业完成了从暂记到实际支付的账务流转。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资产负债表观要求,当实际发生上述费用时,可以一次性计入相关成本及损益,无需进行预提。这意味着在实际支付时,直接进行账务记录,无需先进行暂存处理。这样的处理方式更加贴近实际业务情况,也更能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实际操作中,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对于账务处理的细节,建议企业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和财务状况,制定合适的账务处理方式,并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账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