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领用的材料应以成本价入账。企业购进原材料时按成本计入,领用材料用于在建工程时,将成本转入在建工程账户。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以成本价值作为材料领用的入账标准。
在建工程领用的材料入账是以成本价进行核算。企业在购入原材料时,按照成本价值计入原材料账户。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对其对应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具体的会计处理为:以借方的原材料科目表示购入原材料,贷方的应付账款等科目则表示应支付的款项。当企业领用这些材料用于在建工程时,应以在建工程账户借方记录,原材料账户贷方则相应减少。
关于材料的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企业购进原材料时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应按照成本价值进行入账。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 原材料—XX材料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等
(对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还可以抵扣其对应的进项税额)
在建工程领用材料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领用材料用于在建工程时,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借: 在建工程—XX工程—材料费
贷: 原材料—XX材料
通过上述的会计处理,企业能够清晰地反映在建工程中材料的成本价值,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