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意外保险可以进项抵扣的情况包括:企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以及企业参加责任保险如雇主责任险等缴纳的保险费,均可以税前扣除并且抵扣进项税额。但需注意,仅限于国家有关规定及特定情况下的人身保险和商业保险。
建筑行业意外保险的进项抵扣问题解析
关于建筑行业意外保险的进项抵扣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一、人身安全保险费的税前扣除规定
对于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是准予税前扣除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除特定人身安全保险费用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费用不属于职工福利费性质,而是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二、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的处理
企业在处理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时,可以将其准予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此类支出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三、责任保险费用的处理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也是准予税前扣除的。这一政策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明确公告。
基于以上规定,企业在处理建筑行业意外保险时,应明确区分不同保险的性质,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税务处理,确保合规进行进项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