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库材料需附哪些原始单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报侦探 2024-12-14 16:50 浏览次数:906

企业在月度末收到货物但尚未收到发票时,可根据对方提供的送货单、合同等单据进行暂估入库。对于库存商品暂估入库,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暂估,贷:应付账款—暂估。暂估入库需附上的原始单据包括送货单和合同等。

暂估入库材料的原始单据依据

在每月结束时,企业有时会面临已收货但发票未达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企业可以根据对方提供的单据对货物进行暂估入账。具体的原始单据依据如下:

货物暂估入库的情境

当企业购进库存商品,且货物已到但发票未收到时,可以根据以下单据进行暂估处理:

暂估入库的原始单据

1. 送货单:送货单是货物转移的直接证据,记录了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等信息,是暂估入库的重要依据。

2. 合同:购买合同或订单明确了双方交易的条款和条件,包括货物的种类、价格、交货时间等,可作为暂估入账的参考依据。

会计分录处理

对于暂估入库的商品,会计分录如下:

暂估入库分录

借:库存商品—暂估

贷:应付账款—暂估

这一处理确保了企业的财务记录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同时反映了企业的负债状况。在后续收到发票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分录。

注意:企业在暂估入库时,务必核对所有单据的准确性,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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