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的印花税需要在月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计提时,借方为税金及附加,贷方为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结转时,借方为本年利润,贷方为税金及附加。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相关科目有所调整,但印花税的处理方式不变。
印花税计提结转操作流程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需按规定计提并结转印花税。在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原先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已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这一变更涵盖了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税费,其中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等,以及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等。
计提印花税操作:
企业在每月末需对印花税进行计提。会计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这意味着,企业预计要承担的印花税金额被记录在“税金及附加”科目中,同时,这一金额作为应交税费被记录在“应交印花税”科目中。
结转印花税至本年利润操作:
完成印花税的计提后,需将其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具体操作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通过这样的分录,已计提的印花税金额从利润科目中被扣除,并反映在“税金及附加”科目中,从而准确反映了企业的税费支出情况。这一流程确保了企业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