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的印花税需要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印花税等税费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计提印花税时,需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月末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税金及附加,即将印花税结转至本年利润。
企业计提印花税与结转本年利润的处理
企业每月末都需要进行财务结算,其中印花税作为企业经营活动中需缴纳的一项税费,也需进行相应的计提与结转。在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相关科目进行了调整,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现已更名为“税金及附加”。该科目主要核算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税费。
计提印花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计提印花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这意味着企业预计将要支付的印花税金额被记录在“税金及附加”科目中,同时形成一个对应的应交税费负债。
结转至本年利润的处理:
到了月末,企业需要将本月发生的所有费用结转到本年利润中,以计算净利润。对于已计提的印花税,也需要进行结转。具体操作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通过这样的分录,印花税的费用就被成功结转至本年利润,从而反映了该税种对企业本年度盈利的影响。在进行财务处理时,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法规定,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