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需要继续提折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预算管家 2024-12-14 16:53 浏览次数:46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但不包括企业暂时停产的机器设备。因此,对于不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果属于企业暂时停产的机器设备,可以继续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

不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继续提折旧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固定资产折旧是准予扣除的。但某些特定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不得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

1.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资产。

5.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 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对于企业的机器设备,即使在企业暂时停产期间,只要不属于上述不得计算折旧的情况,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这意味着,对于不使用的固定资产,只要符合相关法规,企业仍需继续提折旧。

企业应注意的事项

为了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企业应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明确区分哪些资产可以计提折旧,哪些不可以。同时,要关注税务政策的更新,确保自身的财务处理与法规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固定资产折旧,有助于企业合理降低成本,优化税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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