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包括三个步骤。首先,在月末或季度末计提企业所得税,将所得税费用记入借方,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记入贷方。其次,同时处理本年利润和所得税费用账务。最后,在实际缴纳时,将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记入借方,银行存款记入贷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核定征收的账务处理
在月末(或季度末),企业所得税的计提过程如下:
计提企业所得税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同时,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记录本年利润与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以确保准确反映企业的盈利状况及应缴税款。
在实际缴纳税款时,会计分录为:
记录税款支付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确保税款及时、足额支付。
对于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税所得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税收入额 × 应税所得率
或
应纳税所得额 = 成本(费用)支出额 / (1-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以上述公式为基础,企业可准确核算应纳所得税额,并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