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的失业稳岗补贴属于政府补助,应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通常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科目可根据补助与日常活动的相关性选择“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实务中存在多种处理方式,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最优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做账。
社保基金管理局给的失业稳岗补贴的做账方式
企业收到政府有关部门返还的稳岗补贴,属于政府补助的一种。对于此类补助的会计处理,需遵循政府补助准则。若该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关于具体的做账分录,存在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当稳岗补贴与公司的日常活动相关,做账时应当计入其他收益。具体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收益
二、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若稳岗补贴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则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
三、冲减特定科目
稳岗补贴也可用于冲减之前发生的费用,如失业保险计入的“管理费用”等科目。分录示例: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相关科目)【负数或红冲】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优先选择计入“其他收益”科目。这样做账,能更准确地反映政府的稳岗补贴用途,并为企业提供更清晰的财务视角。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做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