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创立期间业务如何记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菜鸟 2024-12-14 16:54 浏览次数:315

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创立期间发生的相关业务,一般注册资本存入银行会引起银行存款和非限定净资产的变动;若资金有特定用途,则计入限定净资产。发生开支时,应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并用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支付。之后,通过分期摊销,将管理费用-开办费与长期待摊费用对冲。

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创立期间发生的相关业务的会计科目处理

一、注册资本的会计处理

在创立初期,民间非营利组织会收到来自各方的注册资本。对此,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

情况一:当收到未指定用途的注册资本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非限定净资产。

情况二:若上级及相关单位对注册资金有明确的用途指定,则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限定净资产。

二、组织开办相关支出的处理

在创立期间,组织会产生一系列的开办费用。具体处理如下:

1. 发生开支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这意味着组织在初创阶段的各项费用支出,如人员培训、场地租赁等,都被记录在开办费用中。

2. 分期摊销处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开办费用需要进行摊销。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这表示组织将初创阶段的费用逐渐分摊到日常运营中。

以上所述的会计处理方式,确保了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创立期间的财务活动得到准确、规范的记录。遵循这些规定,组织的财务工作将更加透明、规范,有助于其健康、稳定的发展。

0相关评论
相关推荐
声明:本站内容均由用户自行注册后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立即做删除处理!如有知识产权恶意碰瓷者,不联系本站人员直接诉讼,本站将不负任何责任!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1445434087@qq.com
喵喵会计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