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在开具之日起的360天内进行认证或确认。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这项规定适用于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发票。
增值税专票认证期限详解
根据税务机关的明确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获得的,开具日期在2017年7月1日及之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认证期限及确认流程有了新的要求。
一、认证期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发票开具之日起,应在360日内完成发票的认证工作。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
二、纳税申报与抵扣
纳税人需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向税务机关的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工作。确保流程规范,避免违规操作。
三、具体要求
为遵循税务机关的规定,纳税人应严格按照上述时间限制进行操作,确保准确无误。同时,保持对税务政策的持续关注,以应对可能的政策变动。
增值税专票的认证期限是360天。纳税人应在此期间内完成认证工作,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和抵扣进项税额。严格遵守税务规定,确保企业税务工作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