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具的特定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在取得发票后的360天内无需认证确认。若逾期未确认,可在2020年3月1日后通过相应认证平台确认。未认证的进项发票先计入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实际认证后再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处理方法为借原材料等,贷应付账款等。
待认证发票过期处理方式
对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具的各类增值税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在取得发票后的360天内无需急于认证确认。若逾期未确认,纳税人可在2020年3月1日后,通过相应省份的增值税发票认证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关于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的进项发票处理,在未认证时,会计分录如下:
一、未认证时的处理
借:原材料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待企业实际完成认证后,再进行如下操作:
二、认证后的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对于过期的待认证发票,企业无需过分担忧。只需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认证平台确认,并确保会计分录的正确处理,即可确保企业的财务运作不受影响。在此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规定操作,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