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及企业间借款账务如何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务瑜伽士 2024-12-14 14:37 浏览次数:993

关联公司及企业间借款账务处理要点

一、关联企业借款原则

关联公司之间的借款和资金占用必须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企业所得税》第四十一条明确指出,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如果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导致企业或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减少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

二、借款利息的税务处理

关联企业间的借款利息支出,若想在税前扣除,必须符合特定条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三、增值税处理关于无息借款

关联企业之间的无息借款,在税务上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指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除外),均需视同销售服务。同时,贷款服务相关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扣除。这意味着,即使关联企业中的贷款方不收取利息,也需视同贷款收入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而借款方支付的利息,在不超出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在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及借款利息的进项税则不得扣除。

账务处理建议

在进行关联企业间的借款账务处理时,必须严格遵守独立交易原则,确保税务合规。对于借款利息的处理,要确保符合税前扣除的条件。同时,对于无息借款,要特别注意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处理,确保合规操作,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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