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若取得对方开具的未审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认证抵扣相应的进项税。若用于不能抵扣的业务,需做进项转出。小规模企业则不能抵扣,需按发票全额计入成本费用科目。处理方式需根据企业类型和发票用途进行区分。
关于取得对方未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做账处理
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说,取得对方开具的尚未审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认证与抵扣: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是可抵扣的进项税,企业可以进行认证并抵扣相应的税额。
分录示例(可抵扣情况):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 进项转出处理:若该发票用于不能抵扣进项的业务,则需要进行进项转出。
分录示例(进项转出情况):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支付款项)
对于小规模企业来说,由于其无法抵扣进项税,因此取得未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按发票全额计入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
分录示例(小规模企业情况):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支付款项)无需单独处理税额部分。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交易和业务,会计处理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