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在成立建帐之前发生的支出,如办理营业执照到正常经营的费用,可作为开办费用处理。对于未完成公司名称注册的情况,可以以股东或法人名义开发票,直接记录为开办费用。根据北京税务局的规定,只要筹建支出真实且与新企业相关,可以凭相关凭证在新企业税前扣除。
新公司成立建账前发生的支出处理指南
在新公司从办理营业执照到正式经营的阶段,会产生一系列的费用支出。这些支出可以作为开办费用进行处理。对于在公司成立之前尚未确定公司名称的阶段,开具的发票可以以股东或法人为抬头,并纳入开办费用。
关于北京税务局的规定
根据北京税务局的企业所得税指引,新企业在筹建期间,若未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其发生的筹建费用是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在这一阶段,出资方或筹备组负责执行付款。若筹建支出的凭证抬头为出资方或筹备组,并且在确认其真实性与新企业筹备活动相关的情况下,可以在新企业的税前扣除。
具体处理方式
1. 开办费用
支出分类: 新公司在开业前的准备阶段,会产生诸如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办公用品、员工招聘等费用。这些费用均可纳入开办费用。
入账方式: 开具的发票或收据应妥善保存,作为日后入账的凭证。
2. 股东或法人抬头的发票
在公司成立前,若尚未确定公司名称,可以以股东或法人为抬头开具发票。
这些发票应详细记录费用明细,以便日后纳入公司账目。
3. 筹建费用的处理
筹建期间产生的费用,如市场调研、注册登记等,均为真实支出。
在确认这些支出与新企业的筹备活动相关后,可以凭相关凭证在新企业税前扣除。
总结
新公司在成立建账前发生的支出,需妥善处理和记录。遵循北京税务局的规定,确保所有支出均有合法凭证,并正确分类处理,以便日后顺利运营和税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