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需要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调增调减指的是根据税法规定,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某些费用进行特定调整。例如,业务招待费支出,企业只能按发生额的60%并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的范围内扣除。企业需要按照这一规定调整费用,进而调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费用调增与调减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涉及到对会计利润的税法调整。这一过程具体表现为对费用的调增与调减。
费用调增与调减的含义
企业在年度结束时,需按照税法规定对其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其中,涉及到某些费用的调整,如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税法规定,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仅允许扣除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种调整过程即为费用的调增与调减。
以某企业为例,假设其年度收入额为1000万元,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企业在所得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5万元(即10万元乘以60%的6万元与1000万元乘以5%的5万元中的较小值)。企业需要调增利润5万元(实际发生费用10万元减去可扣除费用5万元)。
具体的调整过程,在会计分录上会有所体现。企业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对相关的费用科目进行借贷分录的调整,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
总结来说,汇算清缴中的费用调增与调减是税法与会计处理的差异所致,企业需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确保税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