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因公受伤的医疗费用可以计入到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企业先行支付时,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医疗费。实际支付时,从银行存款中支出。若后续收到赔偿,则冲减福利费金额。
因公受伤的医疗费会计处理
企业员工在公务活动中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需要妥善处理。这部分费用应先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一、初始记录医疗费用
当员工因公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医疗费
二、支付医疗费用
当实际支付医疗费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伤医疗费
贷:银行存款
若后续收到相关赔偿,实际收到赔偿部分时,需冲减福利费的金额。此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相应金额)
通过上述会计处理,企业能够清晰、准确地记录因公受伤员工的医疗费用,并确保相关费用的合理支出与核算。这样的处理不仅符合会计原则,也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心与负责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