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方或房屋出租方可以自己开具房租发票。若为临时性业务,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自行开具发票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若为经常性业务,需先变更经营范围,再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加征收品目及征收率后自行开具发票或代开专票。
供货方是否可以自行开具房租发票
对于出租房屋的情况,供货方(即房屋出租方)是有权自行开具房租发票的。
一、临时性业务
对于偶尔的出租行为,如属于临时性业务,建议出租方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以便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随后自行开具发票。若需开具专用发票,请携带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大厅,由税务机关代为开具。
二、经常性业务
对于经常性的房屋出租业务,建议先与工商部门沟通,变更经营范围,随后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加征收品目及相应的征收率,以便自行开具发票。若需要开具专用发票,同样需先变更经营范围,再前往税务机关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临时性业务还是经常性业务,为了确保合规操作,供货方都应确保所开具的发票信息准确无误,并遵守相关的税务法规。建议经常与税务及工商部门保持沟通,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