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小规模所得税纳税人的收入确定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如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等;财产转让收入,如固定资产、股权等财产转让所得;利息收入,如购买债券、外单位欠款利息等;租赁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等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如提供或转让专利使用权等;股息收入,如对外投资分得的股利;以及其他各类收入。
小规模所得税的收入确定详解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的收入总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经营收入详解
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收入指的是其从事主营业务活动所获得的收入。这包括: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指的是纳税人通过销售商品或产品所获得的收入。
劳务服务收入:指的是纳税人提供劳务服务所得到的收入。
营运收入:主要来源于企业的运营活动。
工程价款结算收入:指的是企业通过完成工程项目并结算获得的收入。
工业性作业收入:指的是工业领域的作业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收入。
二、财产转让、利息等收入概述
除了生产、经营收入,纳税人的收入还涵盖以下方面:
财产转让收入:指的是纳税人通过有偿转让各类财产所获得的收入,如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等。
利息收入:包括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等。
三、租赁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收入
纳税人的收入还来源于:
租赁收入:通过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等获得的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提供或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的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
股息收入: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以上所述,均是企业所得税中确定小规模纳税人收入的重要内容,纳税人在计算所得税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