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网上申报所属期应依据印花税业务发生的期间确定,包括账本启用期间、合同签订期间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财产租赁等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以及其他经财政部确定的凭证。申报时需按凭证所属期进行划分并相应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网上申报所属期的确定
在进行印花税申报时,所属期的确定至关重要。印花税的业务发生期间即为所属期,具体可根据不同凭证的种类来确定。
一、凭证种类与所属期
印花税涉及多种凭证,如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等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这些凭证的签订或启用期间通常即为印花税的所属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 购销、加工及其他合同
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等合同。这些合同的签订期间是印花税的主要所属期。
2. 产权转移书据
涉及产权转移的文件或证书,其转移登记的时间即为所属期。
3. 营业账簿
营业账簿的启用期间是印花税的所属期。
4. 权利、许可证照
如许可证、执照等,其颁发或更新日期即为所属期。
5. 其他凭证
包括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其相关时间节点也作为印花税所属期的参考。
在进行印花税网上申报时,确保按照上述规定准确确定所属期,以避免申报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