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缴纳会计分录操作如下:
一、代扣代缴工资情况
1. 计提工资、社保:
借方:
+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 工资
+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 住房公积金
+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 社保
贷方:
+ 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 应付职工薪酬 - 住房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
+ 应付职工薪酬 - 社保(企业承担部分)
2. 发放工资:
借方: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贷方:银行存款
+ 其他应付款 - 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 其他应付款 - 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 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经营所得情况
借方:所得税费用
贷方: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缴纳时,借方为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贷方为银行存款。
三、其他代扣代缴情况
涉及代扣代缴其他费用时,会计分录为:借方为相关费用成本等,贷方为应付账款和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缴纳时,借方为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贷方为银行存款。
以上分录操作均基于我国财税制度,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在实际操作中,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