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用发票冲红字的期限限制,根据原文,现在并没有明确的滞留票限制。自2020年3月取消自2017年以后开具发票的360天认证期限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超过认证确认期限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仍可按照相关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因此,理论上长期都可以进行红字冲销,没有期限限制。
关于专用发票冲红字的期限限制说明
关于专用发票冲红字的期限限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滞留票概念。自2020年3月1日起,对于2017年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取消了原先360天的认证期限限制。
政策依据详细解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一条和第八条规定,明确了2020年3月1日后的新政策。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虽然可能超过认证确认等期限,但只要符合相关条件,仍可按照相关规定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具体规定:
1. 取消认证期限限制:自2020年3月1日起,不再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设置360天的认证期限限制。
2. 抵扣规定: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过期未认证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抵扣。
格式要求:
为符合格式要求,文章采用段落和小标题的形式进行组织,同时加粗突出重点信息。第一段控制在200字以内,简洁明了地阐述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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