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发票是可以入账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如果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了相关成本、费用,但由于某些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可以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在汇算清缴时,需要提供有效凭证。对于未入账的费用,可以根据金额大小通过前期差错处理,或者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逾期取得的票据等有效凭证可以在成本、费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跨年发票的入账及相关税务处理
跨年发票是可以进行入账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的规定,对于企业而言,若当年实际发生了相关成本、费用,但由于某些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一、关于预缴季度所得税的处理
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企业可以按照账面金额进行核算,但这并不意味着无需关注有效凭证的取得。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应当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确保账务的准确性。
二、前期差错的处理
若在今年发现去年的费用未入账,这被视为前期差错。对于金额较小的费用,可以直接计入今年的费用;而对于金额较大的情况,则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三、关于逾期取得的票据的处理
对于逾期取得的票据等有效凭证,可以进行追溯,在成本、费用发生的年度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在调整时应先行增加成本、费用发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收到发票等合法凭据的月份或年度,再调减原扣除项目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在处理跨年发票时,必须严格按照税务规定操作,确保账务的合规性。对于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税务人员,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