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收到的工程款小于开具的发票金额时,若后续仍有望收到剩余款项,可将其挂在应收账款科目,待收到款项后再进行冲减。若后续无法再收到款项,则可作为坏账处理或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企业面对收到的工程款小于开具发票金额的情况,可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 若后续还将收到对方工程款:
将差额部分挂在应收账款科目。具体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相关收入科目(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确定)
待后续收到款项时,进行冲减。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 若后续不会再收到剩余款项:
这部分差额可以作为坏账处理,或者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选择坏账处理时,需进行坏账准备计提,具体分录为: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若选择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则根据红字发票进行相应账务调整。
在处理这类账务问题时,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确保相关账务处理符合财务准则与法规。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降低坏账风险,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