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简易征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有一些限制情况。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由税务局代开,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对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等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业简易征收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交税的,征收率为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则具备自行开具发票的资格。
但是,根据税法明确规定,存在以下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关于销售固定资产
1.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这种情况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是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二、关于销售旧货
纳税人销售旧货,不论是自行开具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不被允许的。
针对上述情况,要求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特别是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务必确保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避免因不了解规定而造成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对于建筑业简易征收的情况,务必明确哪些情况下可以开具专票,哪些情况下不可以,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