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需要将分公司的收入成本汇总计算,并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的分配进行预缴申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报表。在预缴申报后,总公司需取得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分配表》,并将其复印件交给分公司。分公司再将该复印件随同预缴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整个过程中需要注意填写正确的分摊比例和报表内容。
总分机构所得税汇算申报流程
一、总公司的操作步骤如下:
1. 数据汇总: 总公司首要任务是将分公司的收入与成本进行全面汇总。这一数据应准确填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对应栏目中。
2. 计算分摊比例: 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的分摊比例是基于上年度分公司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得出的。
3. 预缴申报资料准备: 在预缴申报过程中,总公司除需提交《预缴申报表主表》和《分配表》外,还必须呈报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本季度财务报表。
4. 申报后的确认: 总公司在完成预缴申报后,应取得由主管税务机关加盖受理专用章的《分配表》,并将复印件分发给各分公司。
二、分公司的操作步骤如下:
1. 预缴申报: 分公司根据总公司分配的所得税额,填写《预缴申报表主表》,并向各自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申报。在此过程中,分公司仅需填写第30行、第32行、第33行。
2. 资料报送: 分公司需将取得的由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加盖受理专用章的《分配表》复印件,与分公司的《预缴申报表主表》一同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此流程要求严格遵循,不得删减信息,保持原意。同时,请注意使用合理的段落和小标题,以清晰地展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