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劳务企业是否可以开具百分之三的专用发票取决于提供的服务类型。根据规定,提供特定类型的服务如建筑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等,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开具百分之三的专用发票。此外,对于销售特定类型的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也有相应的征收规定。但需注意,这些服务需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且不能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劳务企业是否可以开具百分之三的专用发票,需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对于涉及简易征收的情况,是可以开具3%的专用发票的。简易征收的税率通常为3%或5%,由于无法抵扣进项税,因此税率并无区别。具体的征收率涉及多个领域,如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的电力、建筑用的砂、土、石料,生物制品、自来水、拍卖行受托拍卖的增值税应税货物等。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等也可开具3%的专用发票。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征收率情况: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及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特定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销售不动产方面,包括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及销售自建的不动产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开具百分之三的专用发票的规定,需参照财税〔200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等相关法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