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策,企业若符合加计扣除标准,可先勾选认证相关发票,并在电子税务局填附表四进行申报。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加计抵减10%,二是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加计抵减15%。在按扣除后的金额缴纳税款后,企业需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加计扣除发票的使用指南
根据国家政策,对于符合加计扣除标准的企业,需先勾选认证相关发票,随后在电子税务局填写附表四。具体步骤如下:
一、加计抵减10%政策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允许其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以抵减应纳税额。
二、加计抵减15%政策
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特定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享更优惠的政策,其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可加计15%来抵减应纳税额。
发票使用及账务处理
1. 在实际缴纳税款时,按照扣除加计抵减增值税后的金额进行缴纳。
2. 账务处理流程如下:
增值税抵减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使用加计扣除发票时注意事项
1. 确保所选发票符合政策规定的范围。
2. 勾选认证发票后,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电子税务局的申报。
3. 妥善保存发票及相关凭证,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遵循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企业可正确、高效地利用加计扣除发票,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