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原则与操作
根据权责发生制的核心原则,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应按月进行计提。具体的操作细节如下:
一、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时间规则
1. 正常折旧计提:企业应当按月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这意味着,固定资产在其使用期间,每个月都需要根据其价值损耗进行折旧的计提。
2. 关于新增固定资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增加的下月开始计提折旧。也就是说,新增的固定资产在当月不计提折旧。
3. 关于减少的固定资产:相反,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在当月仍然需要计提折旧。但从次月开始,不再计提折旧。
二、关于折旧计提的特殊情况处理
当固定资产已经提足折旧后,无论其是否仍在使用,都不再提取折旧。对于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企业也不会进行补提折旧。这样的规定确保了企业资产价值的真实反映,避免了不必要的会计失真。在实际操作中,会计分录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编制,确保账务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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