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后,账面亏损已交税款能否退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审计观察家 2024-12-14 16:46 浏览次数:897

企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使账面亏损,已交的所得税通常不会退回。企业仍需按照收入除以应税所得率再乘以适用税率纳税。已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包括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同时,将所得税存入银行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账面亏损已交所得税的处理

在企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若账面出现亏损,已交的所得税是不会退回的。企业仍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纳税,即根据收入除以应税所得率后再乘以适用税率进行缴税。

具体的会计处理为:

一、所得税费用计算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二、税款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这里需要明确,无论企业是否盈利,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下,已缴的税款是不会退回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合理规划和预测,确保对税款的缴纳有充分的准备和安排。同时,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严格按照会计分录格式进行记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以上内容,确保了原文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行了适当的润色,提高了文章的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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