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报增值税时,需先填写预缴情况表,将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对应的行中。预缴税款属于“本期已缴税额”,申报时可抵应纳税额。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已预缴税款体现在第28行“分次预缴税款”中。然后按照一般企业的流程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不会形成重复交税。
建筑企业报增值税流程详解
建筑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需遵循以下步骤:
一、预缴情况表填写
1. 税额抵减情况表(附列资料四)的填写:
建筑企业需分别填写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具体填写在第3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行“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以及第5行“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1. 预缴税款的处理:
在异地预缴的税款属于“本期已缴税额”,在申报时可以抵应纳税额。这部分已预缴的税款体现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第28行“分次预缴税款”中。
2. 申报表填写:
按照增值税申报表的各个项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预缴税款根据报表逻辑关系计算,不会形成重复交税。然后跟一般企业一样完成增值税申报表的其余部分。
三、注意事项
1. 格式要求:
保持文章每句话的意思不变,不得删减信息。同时,合理应用段落、小标题和加粗格式,使内容更加清晰易读。第一段控制在约200字以内。
2. 语言规范:
避免使用推测性的语句,如“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推测”。使用专业、准确的税务术语,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同时,不使用总结性或笼统的词汇,如“总结”、“总之”等。确保整个描述清晰、连贯,符合税务申报的规范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