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长期待摊费用分为已摊销和未摊销两部分。已摊销部分若有发票,可在所得税前扣除,作为摊销金额的账载金额;未摊销部分则不能税前扣除,作为余额核算。核算时需注意区分已摊销和未摊销的费用,确保符合税务规定。
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主要涵盖已摊销和未摊销两部分内容。以下为详细的核算方式:
一、已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
对于已经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部分,若企业持有相应发票,则可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这部分已扣除的金额,即为摊销金额的账载金额。在会计分录上,表现为借:长期待摊费用(已摊销部分),贷:相关支出科目。
二、未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余额核算
对于尚未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部分,由于未能在税前进行扣除,因此需对其余额进行准确核算。这部分费用,表现为企业的资产账户中的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在会计分录上,表现为借: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贷:无对应科目(表示尚未摊销)。
在进行核算时,企业需明确区分已摊销和未摊销的费用部分,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同时,对于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企业应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确保账载金额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