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计提和结转操作一般按照预收账款当期发生额扣除期间费用及税金来计算缴纳所得税。产品完工后,企业需计算已实现的收入并结转成本,经过纳税调整计算出的所得税反映在利润表中。实际操作中,需计算预缴和应交所得税的差额,并据此进行缴纳。具体会计分录包括借贷相关科目,如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计提与结转操作如下:
一、所得税核算基本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是根据预收账款当期的发生额,扣除期间费用及税金来计算缴纳的。在会计分录上,表现为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二、产品完工后的操作
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需及时计算已实现的收入,并按规定结转成本。经过纳税调整计算出的所得税反映在利润表中。具体分录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三、缴纳所得税流程
在计算出预缴所得税与应交所得税的差额部分,需要进行缴纳。此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四、详细会计分录说明
1. 当期所得税计提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2. 产品完工后结转成本:借所得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 缴纳所得税差额部分: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或银行存款),贷银行存款(或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原文意思表述,没有添加或删减任何信息,保持了原文的“借贷”分录格式,并使用了小标题和加粗来优化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