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商誉的确认方式。文章详细阐述了商誉的分层确认,包括持续经营价值、被并购企业自创商誉价值以及合并协同效应价值等层次。同时,提供了两种商誉账务处理方法,一种是将核心商誉列入“商誉”项目,另一种是直接设立“合并溢价”项目。文章旨在准确反映企业超额盈利能力资产价值,并确保所确认内容与商誉经济内涵一致。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商誉确认详解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商誉的确认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过程。合并溢价中包含了多个层次的价值。
一、持续经营整体价值
对于并购方而言,购买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其价值远超过单项资产的简单累加。这种持续经营状态是企业自由现金净流入的基础。并购溢价中体现了企业的持续经营价值。
二、被合并企业自创商誉价值
被合并企业的自创商誉,是其长期经营中积累的良好声誉和资源优势。
三、合并协同效应价值
企业合并的动机多样,但取得协同效应是其中的重要目标。合并后,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产生的协同效应为企业带来额外价值。
除去上述三层价值,还存在因市场因素、竞争对手压力等导致的溢价,以及因合并产生的直接费用。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商誉的确认应聚焦于核心商誉,即被并购企业的自创商誉和合并协同效应价值。
在账务处理上,有两种处理方法:
方法一:
仅确认核心商誉。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将合并成本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将核心商誉部分列为商誉项目,其他溢价部分直接计入权益项目。
方法二:
设立“合并溢价”项目,详细记录商誉和其他合并溢价。核心商誉部分计入“商誉”明细账户,其他内容在报表附注中详细说明。
合理的账务处理方法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并准确体现商誉的经济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