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文,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季度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计算指南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针对小型微利企业,国家推出了所得税优惠政策。针对这些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将享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这意味着,这部分收入在计税时将减少,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企业同样享受优惠。这部分收入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的政策进一步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税收压力,鼓励其持续发展与壮大。
一、具体计算方式
1.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情况: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若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则实际计税依据为80万元×25%=20万元。
2.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情况: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例如超过部分为20万元,则这20万元×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之后,按照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这样的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减轻了其经济负担,有助于其健康、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