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时扣除的个人保险公积金,需分别记录个人和单位承担部分。单位承担部分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则作为其他应付款。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需将单位和个人承担的部分一起结算,并从银行存款中支付。
关于个人保险公积金的账务处理
在发工资过程中,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的,对于这两部分的账务处理需要分别进行。
一、计提单位应负担部分
1.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负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二、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负担部分
1.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三、缴纳住房公积金时的会计分录
当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负担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以上分录格式保持了原文的“借贷”格式,同时对原文进行了润色,信息未删减,原意保持不变。文章分段合理,使用了小标题和加粗格式。符合要求的200字第一段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