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起,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为9%。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时,可按销售发票和收购发票的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若这些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领用当期还可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实际扣除率相当于10%。
农产品税率详解
根据国家的最新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确定为9%。对于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的农产品,计算进项税时,按照销售发票和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以及9%的扣除率来进行。具体来说,如果企业购进的农产品是用于生产税率13%的货物,那么在领用当期,还可以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这意味着,对于这些特定用途的农产品,其实际扣除率达到了10%。
农产品增值税处理细节
1. 基础税率: 从2019年4月1日开始,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确定为9%。
2. 进项税计算: 当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买农产品时,依据销售或收购发票,以买价为基础,按照9%的扣除率来计算进项税。
3. 特殊用途农产品的额外扣除: 若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在领用当期,除了基本的9%扣除外,还可加计扣除1%,使得实际扣除率达到10%。
对于财务处理,企业需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借贷”分录,明确记录农产品的购进、销售、以及相关的税务处理,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