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成本的结转先开票后发货的怎么做账”的问题,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即使未发货,如果已经开具发票并收到款项,也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当月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具体做账方式为:确认收入时,记录银行存款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也随之增加;结转销售成本时,库存商品减少,主营业务成本增加。
成本结转与开票发货的会计处理
在企业销售商品的业务流程中,当商品已开发票且成功收款时,这通常意味着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即便尚未实际发货,也应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来说,当月的收入确认与成本结转操作如下:
一、收入确认
当企业收到购货方的款项并开具发票后,应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二、结转销售成本
随着销售的确认,与之相关的成本也需要进行结转。即使货物尚未发出,也要进行成本的账务处理。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以上处理依据的是企业会计准则是关于收入与成本确认的相关原则。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必须确保其业务操作与会计准则的要求相符,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