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出差的住宿费可以实行包干制。具体标准根据出差人员的级别和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其中,住宿费用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而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则实行定额包干。这一制度旨在规范出差费用的管理,确保合理控制成本。
出差住宿费包干制及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是可以实行包干制的。从2007年1月1日起,具体的包干标准如下: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这些标准以下的住宿费凭据报销。
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包括了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中,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是按照上述规定标准凭据报销。
对于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则是实行定额包干。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是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包干。而公杂费则是按照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信等支出。这样的制度确保了出差人员在住宿方面的费用能够得到合理的管理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