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的安全生产费,提取时记入相关成本或当期损益,贷方记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记入在建工程,确认固定资产后,按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购置安全防护设备时操作相同。该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企业取得的安全生产费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提取安全生产费
企业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会计分录为:借方记作相关成本或当期损益,贷方记作专项储备。此专项储备即为企业为安全生产所设立的特殊账户。
费用性支出的处理方式
当企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会计分录为:借方为专项储备,贷方为银行存款。
形成固定资产的处理流程
若安全生产费用形成固定资产,应先记入“在建工程”账户。待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并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具体分录为:借方记作生产成本等,贷方为专项储备;购置安全防护设备时,借方为在建工程,贷方为银行存款;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借方为固定资产,贷方为在建工程。同时,借方为专项储备,贷方为累计折旧。
通过上述方式,企业可以合理、规范地处理安全生产费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财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