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收到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票,企业可采取不同处理方式。一种是不认证不抵扣,视作普通发票处理,但会产生滞留票,易引发税务检查;另一种是认证但不抵扣,暂挂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减少滞留票风险;还有一种是先认证后抵扣再转出。企业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处理方式。
收到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票处理方法
当企业收到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票时,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首先,对于无法抵扣的专用发票,企业可以选择不认证、不抵扣,将其视为普通发票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或库存商品等,贷:银行存款等。但这种方法会产生滞留票,即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未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是税务机关监管的重点,可能引发税务机构的审查。企业需要就滞留票产生的原因进行报告说明。
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后,可以选择只认证,不抵扣。此时的账务处理为:借: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待抵扣进项税额作为已认证但未抵扣的专用发票的暂挂科目,这样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滞留票的风险。
企业还可以选择先认证,后抵扣,再转出。具体流程如下:
一、收到发票时的处理
借: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二、认证并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三、进项转出
借: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不论选择哪种处理方式,企业都应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并加强对滞留票的监控与管理,以降低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