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两种计算年应纳税所得税的方法。直接法是通过计算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来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所得税税率得出年应纳税所得税。间接法则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同样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最终乘以所得税税率得出年应纳税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 直接法:
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在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及各项允许扣除的费用和之前年度的亏损后,剩余的部分被称为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计算为: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之后,年应纳税所得税则为应纳税所得额与所得税税率的乘积。
2. 间接法:
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根据税法的规定调整某些项目金额,即可得到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最后,年应纳税所得税同样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所得税税率。
文章格式要求:
一、直接法计算年应纳税所得税:
1. 企业纳税年度收入总额为基础。
2. 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3. 减去各项允许扣除的费用。
4. 减去以前年度的亏损。
5. 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所得税税率,即为年应纳税所得税。
二、间接法计算年应纳税所得税:
1. 以会计利润总额为起点。
2. 根据税法规定调整项目金额。
3. 得出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4. 乘以所得税税率,得出年应纳税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