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扣税基数是通过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得出的。具体计算方式为:累计收入减去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以及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这就是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工资扣税基数。
工资扣税基数的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基于累计预扣预缴制度。具体来说,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一、基础概念
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为基础。这个基础数额是扣除了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二、详细计算步骤
1. 累计收入:统计当前纳税年度内累计获得的工资薪金收入。
2. 累计免税收入:从累计收入中减去免税部分。
3. 累计减除费用:包括基本减除费用和专项扣除。
4.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个人情况,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进行附加扣除。
5.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应扣除项目。
计算公式: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根据上述步骤和公式,可以准确地计算出工资扣税基数,从而进行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