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票的费用在会计上可以据实入账,但在税务处理上需符合相关法规。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支出需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若对方为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其支出凭证可以是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收款凭证等,但需包含收款单位名称、个人身份信息、支出项目和金额等。同时需注意代扣代缴个税。具体需遵循财税法规,确保合规操作。
关于无发票费用入账的相关说明
一、会计角度
在会计上,费用的入账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对于没有发票的费用,是可以进行会计处理的。但在税务处理上,则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二、税务角度
对于所得税的处理,首先要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8年28号文中的相关规定。文中明确提到: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中,若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并且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的税前扣除凭证应为发票(包括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而对于那些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的税前扣除凭证可以是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收款凭证需明确记载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详细信息。同时,企业需确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具体规定如下:
当您从个人或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户手中购买物品或服务时,若符合相关条件,可以没有发票进行税前列支。
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符合规定的费用要全额调整。
对于没有发票的费用,在会计上是可以入账的,但在税务处理上需遵循上述规定,确保合规操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