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收到住建局拆迁补偿款如何做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务风险管理 2024-12-14 14:43 浏览次数:566

房产公司收到住建局拆迁补偿款的做账方式

当收到搬迁补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关于拆迁的具体处理:

1. 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

借: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2. 拆卸、运输、重新安装机器设备的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转销与支付:

1. 转销固定资产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之后再借贷:营业外收入

2. 原已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因搬迁而灭失的费用处理:涉及多个科目的借贷处理,包括营业外支出、累计摊销、无形资产等。

3. 支付职工的安置费:涉及管理费用、银行存款、专项应付款等科目的借贷处理。

重新购置与核算:

1. 重新购置土地、固定资产:涉及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银行存款以及专项应付款的借贷处理。

2. 核算专项应付款余额:最终涉及专项应付款与资本公积的借贷处理。并在资产有效使用期间内,按照直线法递延,具体金额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折旧或摊销年限来确定。涉及递延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的借贷处理。

特别说明:企业收到的搬迁补偿款,应当作为“专项应付款”进行核算。因搬迁产生的各项费用,如存款利息、机器设备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等费用,都应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搬迁结束后,如有“专项应付款”余额,应调整增加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如不足,则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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