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无偿借钱给公司,会计上应记录为银行存款等科目的借方增加,贷方为其他应付款。然而,在现行认缴制度下,若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理论上应先行投资再借款。实际操作中,需注意避免转为投资或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的风险。
关于股东无偿借钱给公司的做账方式
股东无偿借钱给公司,其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一、基本账务记录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二、关于股东认缴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现行制度下,股东认缴出资是其基本义务。若股东的认缴出资尚未完成,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先进行投资,待投资完成后,再考虑借款事宜。但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部分股东可能并不希望将借款转为投资或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这种做法存在一定风险。
三、风险提示
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公司财务部门应特别关注相关风险,确保合规操作,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任何涉及资金流动的操作,公司都应保持高度警惕,确保资金安全。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仅要遵循上述基本格式,还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保每一笔账目都准确无误。同时,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确保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