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无形资产入账和摊销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购入无形资产时,会计分录为借: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等,并可抵扣进项税。按照新会计准则,摊销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累计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时间从可供使用至终止确认,按预计使用年限系统合理摊销。摊销期限根据合同、法律规定或经营期确定,最长不超过十年。
无形资产的入账与摊销会计分录操作指南
当企业购入无形资产时,会计分录如下:
入账分录:
借:无形资产账户
贷:银行存款账户或其他相关账户
若外购的是一般纳税人专票,可抵扣进项税,则还需做以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若单位遵循新会计准则,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会计分录如下:
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账户
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时间及相关规定:
无形资产应从其可供使用之时开始摊销,直至终止确认。从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进行合理系统的摊销。换言之,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
1. 若合同明确规定了受益年限,则按不超过此受益年限进行摊销。
2. 若合同未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则按不超过该法律年限摊销。
3. 若经营期短于有效年限,则按不超过经营期的年限摊销。
4. 若合同及法律均未规定受益或有效年限,则按不超过十年的期限摊销。
以上内容遵循原文章的表述,未做任何删减,并保持原文的“借贷”分录格式。对文章进行了适当的润色和分段,以便更清晰地呈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