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之间的无偿划转资产应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母子公司之间的资产权属转移属于视同销售货物,需缴纳增值税。这一规定适用于国有母公司无偿划拨资产给子公司的业务活动。
母子公司间无偿划转资产需缴纳增值税
在集团运作中,母子公司之间经常会发生资产的无偿划拨,如国有母公司将其资产无偿划拨给子公司。从税务角度看,这种资产权属的转移应视为增值税的应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以下行为视同销售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对于母子公司这种特殊关系,当发生资产无偿划拨时,应视为货物从一个机构移至另一机构用于销售(除非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以及将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均需要缴纳增值税。
母子公司之间的无偿资产划拨应视为销售行为,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